一、项目名称:招生考试监察
二、职责范围
1、对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成人教育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察;
2、参加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制订的各项招生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深入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对招生的各项环节操作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开展监督;
4、接待、受理考生及家长等对招生工作的信访举报,对信访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招生工作中的不完善之处提出整改建议,对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办事原则
1、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2、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办事依据
1、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教卫纪工委有关加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
五、公开办法
1、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号码;
2、信访调查和处理结果向信访举报人反馈;
3、在校招生工作总结会上报告招生监察的情况;
4、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教委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招生监察工作。
六、责任人
韩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11室
王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01室 电话:643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