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监察
基建修缮监察
 
一、项目名称:基建修缮监察
二、职责范围
    1、参加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环节及工作程序进行监察;
    2、对基建维修工作管理人员的廉政状况实行监督。
三、办事原则
    1、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
    2、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防止个人说了算。
    3、坚持“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四、办事依据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修缮)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党[2002]111号)
       《上海师范大学基建、修缮管理和监察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http://jiwei.shnu.edu.cn/e0/db/c17274a450779/page.htm 
五、责任人

    王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11  

    赵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09   电话:6432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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