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修缮监察
一、项目名称:基建修缮监察
二、职责范围
1、参加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环节及工作程序进行监察;
2、对基建维修工作管理人员的廉政状况实行监督。
三、办事原则
1、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
2、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防止个人说了算。
3、坚持“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四、办事依据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修缮)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党[2002]111号)
五、责任人
王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11室
赵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09室 电话:643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