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上交
 
礼品登记、上交、处理
 
一、项目名称:礼品登记、上交、处理
二、职责范围
1、按规定直接受理全校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校部机关全体干部的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2、按规定指导各学院单位开展一般干部的礼品登记上交工作,并定期进行汇总;
        3、对上交的礼品(礼金)进行保管和处理。
三、办事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办发(19957号文《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2、上海市委和教委党委相继提出的“实施办法和意见”;
3、我校纪委、监察处制定的《关于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实施细则》。
四、办事程序
      1、受理上交礼品(礼金)的同时,进行如实登记由上交人核实后签字,并开给受礼人上交礼品凭证(回执);
      2、对上交的礼品(礼金)逐一编号填入礼品登记表,并汇总成册;
         3礼金上缴校财务;
         4待处理的礼品在规定的柜内存放;经领导批准后,进行估价、处理,所得款项全部上缴校财务。
五、办事时限
      1、当受理人上交礼品时,一般当场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三天内完成上述登记。
         2、礼金当天上缴校财务;
         3、一周内完成对礼品的分析、估价。
         4、年底进行全部礼品的处理。
六、公开办法
         1、每半年向市教育纪委汇报一次礼品登记、上交和处理情况。
         2、每年年末向全校各部门公布一次。
七、承办人
  王老师   徐汇校区综合楼909   电话:6432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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