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室是学校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部门(与纪委办合署办公),依纪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具体为:
1.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处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3.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5.做好案件分析和典型案例的剖析等工作;
6.综合、协调、指导学校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
7.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诫勉谈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