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 2017-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22   返回


  1.2015年10月28日至31日,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该公司“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学员赴浙江学习考察期间,借机公款旅游。该公司党委委员、行政办公室主任许乐英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2月4日至6日,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党支部书记叶勇办理女儿婚宴时,违规邀请下属、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叶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7月8日,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伟强组织商务宴请后,向宴请对象违规赠送消费卡。朱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10月14日至16日,闵行区民防办调研员刘跃明组织私人聚会后,将部分餐费、住宿费到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报销。刘跃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6年11月14日,嘉定区公路管理所所长白俊英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市政园林公司负责人的宴请。白俊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路管理所副所长王耀明、施俊峰、杨燕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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