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党组下发通知,决定对18个特派办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单独设置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处)。
审计署70%以上的干部集中在特派办,是实施审计项目的主要力量,加强对特派办的监督十分必要和重要。一直以来,各特派办机关纪委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处室。为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专责监督,审计署党组研究决定,在特派办专设纪检监察机构。
审计署党组要求,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处)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做好纪检信访、纪律审查等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做好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驻审计署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