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30人到案,都是怎么追回来的?

发布日期: 2016-06-27  作者:    浏览次数: 12   返回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得党心民心。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没有变,追逃防逃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2014年以来,我国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截至2016年4月底,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657人,追回赃款62.9亿元人民币。集中公布100名已被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外逃人员名单,已到案30人。中英两国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展个案合作,英国政府向中国澳门特区政府返还2827万英镑腐败犯罪资产。中美两国共同确定5起重点案件,指定专人集中突破,有2人已主动回国投案自首,2人在美国被定罪入狱。

  那么,你知道30名到案的“百名红通”都是通过哪些方式被追回的吗?据统计,劝返15人,缉捕11人,遣返2人,死亡2人……

  第一种方式:劝返

  劝返是在逃犯发现地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2016年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第36号唐东玫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此前,“百名红通人员”第63号、原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萍17年的外逃生涯宣告终结,于3月27日被成功劝返回国,这也是已归案的“百名红通”中潜逃时间最长的。2016年以来,除唐东玫和张丽萍外,陈祎娟、储士林、常征、巴连孝、周世勤和曾子恒等6人也先后通过劝返的方式被追回。2015年,牛丽英、黄水木、韩建鹏、杨立虎、朱振宇、邱渤海和黄玉荣等7人被相继劝返。

  15人经劝返回国,占30名到案“百名红通”的半数,显示了中央追逃追赃的决心和政策感召力。在追逃追赃的工作实践中,劝返的程序也不断规范,我国与加拿大、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劝返程序,与美方的劝返程序也正在磋商建立中。

  第二种方式:缉捕

  缉捕分为国外缉捕和国内缉捕。国外缉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外使馆的协调配合下,与逃犯发现地国家的司法执法部门通力合作。

  2016年6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王雁威被缉捕归案。今年春节前夕,辽宁省追逃办工作组远赴遥远的加勒比海地区,将“百名红通”39号嫌犯付耀波和41号嫌犯张清曌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抓获归案,这也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首次实现一次性追回两名“百名红通”。此前,2016年的第1天,“百名红通”10号嫌犯裴健强逍遥海外的“黄粱美梦”破碎,从几内亚被抓获归案。2015年,孙新、钱增德、李远寿、詹再生和赵汝恒等5人分别从柬埔寨、肯尼亚、韩国、马来西亚和加纳被抓获归案。

  在国内抓捕潜匿回国的逃犯有赖于全面扎实的基础工作。2015年4月23日,“百名红通”刚刚公布,上海市发现一名持外国护照男子与“百名红通”名单中位列第九十位的戴学民高度重合。这一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后,在中央追逃办协调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在安徽合肥将其缉拿归案,戴学民也成为被收入“天网”的“百名红通”第一人。戴学民之外,吴权深也是经几内亚比绍辗转逃到我国澳门后被抓获的。

  第三种方式:遣返

  遣返是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

  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涉嫌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之巨,2011年1月出逃。经过查证,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即日入狱服刑。半年后,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此外,2015年9月到案的杨进军也是通过非法移民遣返的方式追逃的,这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

  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重要的追逃方式

  劝返、缉捕和遣返以外,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两种重要追逃方式。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目前,中国对外缔结44项引渡条约,但已经缔结引渡条约的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贪官相对集中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尚不在此列。因此,西方国家是追逃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异地追诉,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指被请求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2009年,开平案的主犯“二许”即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任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因洗钱、跨州转运盗窃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在美国接受审判,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二人上诉后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将其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CopyRight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