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 2017-06-13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340   返回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和贵州关于兼职取酬的相关规定,清理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成效明显。但个别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手、不知止,违规兼职取酬,受到严肃处理。近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5 起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

  1.沿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科长杜典相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3年5月,杜典相从沿河县委政法委借调到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帮助工作。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杜典相违规在贵州地矿地热投资有限公司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取工资和福利共计8.6218万元。2014年12月,杜典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2.普定县马官镇副主任科员曾飞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1年至2014年,曾飞在担任普定县马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时,兼任该镇茂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违规领取该公司发放的奖金、务工补助和节日慰问金共计1.29万元。2015年5月,曾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3.兴义市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原副主任科员、项目发展股原股长黄鹏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7年12月,黄鹏违规兼任兴义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法人代表。2008年10月至2014年8月,黄鹏以加班、交通、通讯、项目资料编制等补助名义从该中心领取报酬共计7.884万元。2015年5月,黄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4.六盘水市化工轻工公司经理陈勇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0年12月至今,陈勇先后任六盘水市化工轻工公司副经理、经理。其间,兼任六盘水钟水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工资待遇列入该公司开支。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陈勇在钟水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工资的情况下,又私自安排人员为其在市化工轻工公司造册领取工资共计11.8841万元。2016年6月15日,陈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5.德江县工业和商务局工作人员兼县物资公司经理李智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2年11月,时任德江县物资局副局长李智任县国营物资公司经理,工资由县财政拨付。2013年至2017年,李智在县国营物资公司违规领取薪酬共计16.8575万元。2017年4月,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对各级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所属单位(含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聘用领导干部兼职及提供报酬情况进行清理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督促党委(党组)抓好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和聘用单位清理纠正工作,按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纪委,省纪委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贵州省纪委)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CopyRight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