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届缔约国大会

发布日期: 2015-11-04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315   返回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届缔约国会议于11月2日至6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来自160多个国家以及1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率团出席会议,并在大会一般性辩论中阐述中方立场。

  中国代表团指出,中国共产党将反腐败视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近两年来,中国共产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中国共产党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大力促进和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决不允许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中国代表团强调,反腐败是全球治理的热点和难点,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腐败日趋成为一种刚性需求,并提出三点主张:一是秉持务实态度,增强公约实效,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各国应该共同维护公约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公约,切实服务于国际反腐败事业。二是重视资产追回,积累合作成果。缔约国应该克服司法制度差异等困难,充分利用公约开展资产追回合作,不断铲除腐败分子犯罪的经济诱因。三是维护公约履约审议机制规则,做好第二周期审议,促进健康发展。第一周期履约审议运行总体平稳,第二周期机制运作仍应严格遵守政府间进程、缔约国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支持从第一周期汲取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机制。

  本届会议召开正值公约生效10周年,公约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会议还讨论了公约履约审议、预防腐败、国际合作、资产追回等议题,中国代表团积极参加各议题相关工作,倡导各国大力加强合作,服务各国反腐败追逃追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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