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15-07-27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275   返回


  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为载体,强化民生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1至6月,全省1482个民生监督组共立案3809件,党纪政纪处分2697人,移送司法机关459人。现将其中的1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扁山村委会原主任张世华套取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问题。2013年,在金阳至扎佐城市一级主干道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过程中,张世华伙同他人,在两户村民户头上虚报6亩土地,套取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67.88万元据为己有。张世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遵义市务川自治县丰乐镇官坝村委会原主任田景贵骗取危房改造等补贴资金问题。田景贵利用职务之便,于2007年8月,伪造申报资料,将自己纳入两参人员,骗取补贴资金19690元;2009年3月,伪造领条侵占集体移民资金3000元用于日常生活花费;2009年7月,以其堂嫂的名义,伪造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套取补助款20000元,事后分得10000元。田景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六盘水市盘县刘官镇花甲山村委会原主任刘玉兴贪污荒山补助款问题。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刘官镇花甲山村共收到高速公路占用荒山补偿款45.16万元。2007年至2009年,刘玉兴组织建设村内道路硬化及农户庭院硬化和人饮提水站,总支出为20.47万元。刘玉兴于2009年4月到刘官镇财政所冲抵了荒山补助款20.8万元,贪污荒山补助款0.33万元。刘玉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安顺市经开区幺铺镇邵小村党支部原书记邵付波贪污土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7月,经开区新火车站片区项目指挥部到邵小村测量黄果树大街延伸段建设占用的村集体沟渠,邵付波虚报村集体沟渠为两农户所属。同年10月,邵付波到指挥部代签两农户的名字领取补偿款36500.6元据为己有。邵付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毕节市大方县达溪镇雨卷村委会原主任阳敏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0年,阳敏在担任大方县达溪镇雨卷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达溪镇危改办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将三户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45000元据为己有。阳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铜仁市印江县刀坝乡天枰村委会原主任胡茂燕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胡茂燕在担任村委会主任协助乡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将4户危改户的存折保管在个人手中并取出其中3户危改补助资金共计15000元占为己有。胡茂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茂隆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达洪贪污低保资金问题。2009年,杨达洪以低保资金作为修建通村公路费用名义,骗取本村15户农户的户口本和存折,并陆续到信用社支取了43775元,其中5732元用于该村修建通村公路的支出,剩余的38043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及修建房屋。杨达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黔东南州榕江县八开乡高随村党支部原书记潘全忠侵占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08年3月至2013年11月,潘全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群众的种粮直补、低保金、危房改造款,向群众索取手续费等共计28897元。潘全忠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9.黔南州长顺县农村工作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田军发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田军发任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期间,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农机经销商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14400元,其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违纪。田军发受到警告处分。

  10.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退休干部罗秀阳索取危改户辛苦费、贪污低保户低保金问题。2012年,罗秀阳在担任原八总乡另桃村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本村2户危改对象索取辛苦费共计4000元;2013年6月,罗秀阳从乡政府领取另桃村纳港组罗某雄户低保存折后,先后4次从存折上取出低保金共计4990元用于修建自己房屋。2014年6月下旬,罗秀阳在新闻上看到县民生监督组即将进村开展工作后,害怕事情败露,于7月主动将取出的4990元及尚有余款30元的存折退给罗某雄。罗秀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黔西南州册亨县坡妹镇尾洒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潘仕洪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潘仕洪代收尾洒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74900元,上交45280元,克扣29620元;代收尾洒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款38400元,上交14700元,克扣23700元,未上交的合作医疗款和养老保险款共计53320元。从2014年12月开始,潘仕洪多次挪用未上交的医疗款和养老保险款参与赌博。潘仕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糯东村卫生员吴永菊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27日,吴永菊卫生室实际销售药品金额15.64万元,但吴永菊共报销新农合基金52.21万元,采用虚开处方和违规采购非基药按基药报销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36.57万元。吴永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万屯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乃健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2014年,李乃健在负责发放万屯镇义龙大道、关兴大道农户征地拆迁补偿款期间,侵占补偿款24.61万元用于装修房屋以及其他支出。李乃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贵州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2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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