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江区松江四中原校长金仲明,原副校长杨志强、张全明等3人,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利用实施市教委委托管理项目职务便利,以专家指导名义,套取现金领取补贴款,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松江区纪委已对上述3人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审查,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2、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航务管理所所长查骁贤违规收受下属业务单位月饼券及大米用于单位内部职工福利发放,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松江区纪委已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终止试用期考察组织处理。
来源: 松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