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力量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日前,静安区出台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专案工作组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在全面体现市纪委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办法》还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专案工作组分层设置。根据静安区域内重大复杂案件的特点,专案工作组分为区级、基层两个层级,区级专案工作组负责查办处级(区管)干部及需要由区级专案工作组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基层专案工作组负责查办本系统内重大复杂案件或者区纪委监察局委托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一授权,优化办案资源,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与办案人才库加强融合。结合2014年出台的静安区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办法》明确,区级专案工作组成员一般情况下主要由区纪委监察局办案骨干人员和办案人才库成员组成,基层专案工作组成员一般情况下由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及办案人才库成员组成。《实施办法》规定了严格的调用办案人才库人员程序,发挥了业已组建的静安区办案人才库资源优势,强化了办案力量。
三是强调纪律严明奖惩。针对基层办案人员参与实战机会较少的问题,《实施办法》再次强调了专案工作组的工作纪律,明确专案工作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还建立了奖惩机制,对办案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员,区纪委可直接或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案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 静安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