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级医院严格贯彻“九不准”倡清廉医风

发布日期: 2014-01-09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381   返回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九不准”要求,即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上海各级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贯彻“九不准”。医务人员若有违犯“九不准”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如,华东医院结合有关企业行贿事件,深入开展对医务人员反商业贿赂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廉洁行医的意识,并和全院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签订“廉洁行医诚信守法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承诺书”。闵行区中心医院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防治药品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来源:上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1-0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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