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 “59现象”令人扼腕

发布日期: 2013-05-29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461   返回


 

 

“59现象”令人扼腕,工程项目招投标已成为高危岗位,财务管理疏漏给犯罪提供了便利。

上海徐汇法院今日发布此间法院首部“2008-2012年度职务犯罪刑事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披露:该院判决的103名罪犯中,50-60岁为53人,占总人数一半以上。

50年代出生的张某某,在担任区国资委副主任、某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分管重大项目推进以及公司经营的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及美金1万余元,挪用公款400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旨在对五年来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特点进行剖析,就完善防腐工作机制“支招”。

徐汇法院刑庭庭长朱以珍介绍,“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关键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惩防机制。”据悉,五年来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侵吞公款的贪污行为最为多发,而同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犯罪却实现了归零。究其原因,涉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审计制度不严的情况。某些单位在财务制度的设计上存在漏洞;某些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财务制度,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少必要监督,导致规则形同虚设。

白皮书披露的另一起案件显示,在一起某学院财务人员贪污案中,该单位在人员医疗费报销等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重大疏漏,致使两名罪犯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大肆侵吞单位公款100余万元。

为此,《白皮书》建议各单位从加强财务自查入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对财务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权力运用进行全方位监督。此外,针对案件高发的重点部门和高危岗位,法院在《白皮书》中作了着重分析,并就设立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机制,打造监督网络,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和招投标程序等提出建议。(陈静 吴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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