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上海市市级单位将实现公务卡使用的全覆盖,届时,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内的16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近日,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监察局发出了《市财政局等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市级相关预算主管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不迟于11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区县、乡镇预算单位确保年底前完成全覆盖。
公务卡原则上一人一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代理银行申办,严禁为非预算单位人员办理公务卡。预算单位要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根据《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制结算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据悉,市财政局将围绕“办卡率、激活率、刷卡率、现金率”等指标对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公务卡代理银行、中国银联要扩大销售点终端机具布设范围,加大布设密度,增加机具数量,提高运行质量,严禁签购单与发票户名不一致情况出现。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