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在农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截至8月底,全省5.06万余个村(社区)已有5.03万余个建立了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占总数的99.3%。
近年来,河南在三门峡、焦作、洛阳、郑州等市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监督,取得较好成效。今年3月,这项制度在全省展开,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
河南省成立了全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6名同志集中办公。各地市也全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工作开展。在建立组织机构的过程中,他们严把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村民选举“三关”,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的候选人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安阳市把全市村分为一、二、三类,分别按照3∶2∶1的比例梯次推进。濮阳市在全市选择500个重点村,探索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各县区同步推进。
目前,选举产生的5万多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部达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会议记录、有工作制度。一些地方还为监委会配备了电脑、电话和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各地还统一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与村支部、村委会牌子同规格并行悬挂,从硬件上保证了监委会独立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常设监督组织,为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平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93万余件次,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6347件,审核农村集体资金66.8亿余元,审核出不合规定票据3.47万余张,拒付不合理开支2321.6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