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评价一名领导干部的廉洁程度,直接关系到监督的质量。真实反映党员干部廉勤状况,准确判定其廉洁程度,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全面的评价体系。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大力推进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建设,用廉洁指数来说话,建立起了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评价说,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
记者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就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进行采访时,受访干部群众纷纷称赞“这个评价机制好,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值得推广”!
公开、全面的评价机制
对干部的廉洁评价如何让干部服气、群众认可?
自2007年始,绥化市借助现代信息管理与数字分析手段,探索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评价的有效方式,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应运而生。
绥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认为,推行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就是通过准确了解领导干部廉政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08年,在肇东市先行试点基础上,廉洁指数评价“433”工作模式(廉洁指数总分为10分,设四项指标、三级指数、三级预警)正式确立,初步形成一套全面、客观、量化的评价机制。
四项指标,即在评价指标量化上,把领导干部廉洁评价分为自我评价、民主评价、客观评价、处罚评价四个方面。自我评价包括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测试成绩和自我认定。民主评价包括班子评价、干部职工评价。客观评价包括重大事项申报、信访举报、工作作风、管理干部职工和身边人等情况。处罚评价包括个人有无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这些指标分别被赋予0.5分到2分不等的分值;其中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等错误的,一票否决,“廉洁指数”总分记0分。
设三级指数,即三个档次,分值越大表示越廉洁。廉洁指数在8分以上(含8分)的为廉洁,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比较廉洁,6分以下的则为不廉洁。
对被评定为“比较廉洁”和“不廉洁”的党政班子或党员干部,实施一、二、三级预警:廉洁指数在7至8分(不含8分)的实施三级预警,对主要领导或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谈话,发廉政提醒书;对6至7分(不含7分)的实施二级预警,进行警示谈话,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6分以下(不含6分)的实施一级预警,视情况分别对主要领导和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干部个人“黄牌”警告或做出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立案调查。
两年来,该市依据“廉洁指数”对21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通报谈话,对1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三级预警教育谈话,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二级警示谈话,对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黄牌”警告。
系统、科学的评价方式
“实施廉洁指数评价,一般干部和群众也能直接参与打分和投票,有了表达意见和监督的机会。”肇东市西园区办事处干部才晓丽说,“领导要想指数高,被群众认可,就得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群众参与,增强了评价的社会性和广泛性,也使群众有了更多的监督权和话语权。
多角度、全方位采集廉情信息,是保证廉洁指数评价效果的重要环节。廉情监测员制度是绥化市廉洁指数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提升了评价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绥化市在城乡重点区域和部门设立22个廉情监测点,聘请廉情监测员2200名,形成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廉情监测网络,日常通过网络、电话、信件、座谈等形式进行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政及自律情况的监督、汇总、反馈。
此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日常监督、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治理、行风评议、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收集廉政信息,做好积累和验证。每半年开展廉政考察,组织本地本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情测评,将结果作为廉洁指数评价的重要信息。
两年来,绥化市纪委共收集廉情信息400余条,其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违纪违规线索37条,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15个。
为保证廉情信息的系统性,实现廉洁指数评价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绥化市研发了“廉洁指数评价体系管理与分析系统软件”,其具有电子廉政档案、图文动态展示、综合分析预测、自动生成报告、网上远程监控等功能,包含信息录入、廉洁预警、指数分析、结果运用和安全管理五个模块,可以随时将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起电子廉政档案。
该系统还吸纳了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文字结论,纳入廉洁指数评价体系综合管理使用,极大丰富了廉情信息数据库,成为廉政档案和廉洁指数评价重要的信息来源。
有效、管用的评价效果
说起廉洁指数评价的效果,肇东市某镇副镇长张某的亲身经历颇有说服力。他坦言:“我曾被这项不讲人情的廉洁指数评得灰头土脸,又因这项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赢回群众信任。”
2008年,作为副镇长的张某感受到了来自上级纪委和群众舆论的双重压力。因为作风不实、自由散漫,在当年的廉洁指数评价中,他的成绩是6.8的低分。按照规定,肇东市纪委对张某实施二级预警,进行警示谈话,要求限期整改。
濒临“下课”的危险,张某受到了极大触动,迅速转变作风,勤奋工作,在2009年的测评中赢得了高分。他说:“是廉洁指数测评让我真正认识自己,它给了我勤奋工作、争先创优的决心和信心。”
随着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大家都称之为反映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显示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报警器”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助推器”。
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广泛推开后,绥化市及时将廉情评价结果运用于班子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干部使用之中。通过廉情通报、三级预警、重点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几年来,全市共对拟提职的346名处科级干部进行廉洁评价,对5名不合格的干部提出暂缓提职意见,对146名存在问题的处科级干部进行了整改谈话,实施重点监管45人,对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三级预警,对12名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2009年,按照廉洁指数评价结果,取消了6个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评先选优资格,对24名“廉洁指数”较低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下发整改意见书26份,纠正履职不到位和不廉洁问题33个,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严格实施廉洁指数评价,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比例较前两年增加了24%,新制定完善各项监管制度298项,廉洁指数评价体系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