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好事例
资产管理处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阳光”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防止“学校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这既为学校节约了资源,又为防止以权谋私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资产处进一步规范修缮性项目的申报和预算管理流程。6月份项目申报截止之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和初步排摸。6月24日,在徐汇、奉贤两个校区分别召开2009年修缮项目论证会,与校办、基建、设备、财务、纪检、审计、工会等多个部门一起对项目进行现场考查和论证。09年初,又设计了《上海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单》,要求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到“五有”:一要有明确的申报、受理、审批、开工、完工时间节点记录;二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施工单位、批准方式、施工过程记录;三要有开工前、施工中和完工后的照片;四要有项目质量评价、验收结论和整改保修记录;五要有从申请到付款全过程的档案材料。资产处还制订了《上海师范大学修缮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图》、《上海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流程图》,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项目招投标和签约坚持工作环节到位。代表学校向后勤、生乐等发包物业和续约时,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走访使用单位听取意见,请使用单位对物业服务进行测评,或邀请第三方进行背靠背测评。在使用单位测评意见的基础上,再与承包方就物业管理续约、项目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签约明确每一年的承包合同。规范的流程操作,确保了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质量。
由资产管理处落实、协调、承办的项目40多项,涉及资金上千万,件件有落实,处处显实效。同时,也在全处形成了“团结紧张、健康和谐、清风正气、积极向上”的氛围,工作开展和党风廉政取得“双实绩”,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构建和谐校园和推动学校事业顺利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