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着力规范招生工作 确保每名学生享有公平竞争机会

发布日期: 2012-06-28  作者:    浏览次数: 8   返回


    今年以来,上海市进一步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着力构建公开透明招生体系,确保每名学生享有公平竞争机会。目前,该市已向社会公开2012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监督电话,市教卫纪工委、市教委监察室将于7月初进驻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招生录取现场监督。
  
  今年年初,上海市教委先后部署了普通高校、高中学校以及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招生监察工作,明确提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抓好招生考试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于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对于涉及考生权益、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根据部署,上海市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以重点部位监督为突破口,着力构建阳光招生体系。一是积极推进阳光透明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信访处理机制,妥善受理和解决招生咨询与投诉;三是努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各监督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招生工作大监督格局;四是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实现对招生工作的电子监测、实时监督。
  
  针对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招收录取工作,上海市积极做到计划公开、名额公布、推荐张榜、名单公示、审核严格、录取公平,并就一些关键环节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如,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中,要求裁判员、记分员、考生三方在体育测试后当场确认成绩并签字备查,测试的原始记录立档保存;组建由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教授组成的全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专家库,使考官对考生专业水平的评价更加科学、公正。(记者 谢伟 通讯员 殷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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