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近日,上海市政府纠风办、市教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
该市规定,学校收取代办服务性费用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即时据实结算,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学校和教师从中牟利。各级学校要对收费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实行教育收费长期公示制度,每学期至少向所在社区和学生家长通报一次有关办学、收费等方面的情况,每年秋季、春季开学前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为确保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实效,上海市将继续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业系统进行政风行风测评,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区(县)的评估活动;建立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长效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上海市将重点检查幼儿园收费、高校代办服务性收费、中职校收费等。该市明确,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凡有违规收费的学校,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性先进和示范性学校的资格。(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