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以胜: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 2010-11-08  作者:    浏览次数: 27   返回


    全国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研讨会113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

 

  干以胜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谋划和部署;坚持全面履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主动协调,疏通渠道,增强查办案件工作整体合力;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高案件监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与时俱进,把握规律,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案件监督管理干部队伍,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干以胜强调,当前世情国情不断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发展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和需要突破的新课题,新的形势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大局的关系,正确把握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关系,正确把握服务与监督管理的关系,正确把握当前工作与长远任务的关系,正确把握求实与务虚的关系,正确把握学习借鉴和开拓创新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扎实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干以胜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清查办案件工作形势,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按照“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出席会议并致词。31个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并作专题发言,会上,还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综合分析获奖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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