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拂面”——微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7-10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881   返回


   

为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校纪委办、宣传部、团委联合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清风拂面’——微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专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城投集团公司、上海电力集团公司、申通地铁(集团)公司等单位联合组织的“‘清风拂面’——微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的一部分。

 

【征集主题】

以激发、集聚、传递清廉正能量为目的,挖掘贴近生活的正反典型,弘扬公正、诚信、勤俭、尽职、自律、守法等廉洁理念,倡导高尚的道德操守、优良的工作作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自觉抵制贪腐的良好风尚

 

【征集范围】全校师生

 

【征集时间】

20137696。递交征集表和作品的截止日期为96

 

【作品要求】

1、  微电影:1)片长3分钟、5分钟、7分钟三种类型,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 2)存储介质为MINI DV带或DV CAM带一份,以及MPG格式数据光盘(标清格式720*576像素 高清格式1920*1080像素)一份,并在储存介质上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3务必填写征集表(见附件)

2、  微电影剧本:应征剧本旨在拍摄上述微电影;剧本题目自拟,正文前应有300字以内的剧情简介;务必将剧本内容填入征集表(见附件)

3、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符合学术道德规范,严谨抄袭、剽窃。

 

【作品交送】

微电影剧本:只交征集表(剧本内容务必填入此表内)电子稿,无需纸质稿。

微电影:征集表(A4纸打印)和作品交校纪委办,同时发送征集表电子稿。

联系人:张深远,电话 64322204  收稿邮箱 yjzx@shnu.edu.cn

地址:校纪委办 行政楼901 邮编200234

 

【奖励设置】

所有应征作品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专刊》、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统一组织的专家评审,对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拓展方式】

1、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宣传媒体等投放优秀微电影、微电影剧本;

2、对征集获得的优秀微电影剧本,组织力量进行拍摄,并通过媒体投放;

3、制作微电影光盘、微电影剧本集,提供给有关单位、企业。

 

【注意事项】

 

1、  应征作品一经选用,主办方有权投拍、改编和无偿公益使用

2、  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宣传部、团委

201376

 

 

 

附件“清风拂面”——微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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