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校纪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体纪委委员和监察处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
会上,主持纪委工作的校党委常委张国凤同志解读了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要结合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科学化的水平。
校纪委副书记傅慧娟解读了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与会委员积极发言,各自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的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学习,将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融化到纪检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