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达林
在充分认识到网络反腐功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突破传统舆论监督困境的反腐形式,如果缺乏制度的支撑,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制度性安排,难免会呈现出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选择性、偶然性和碎片化缺憾
近期以来,一场强劲的反腐风暴席卷全国,短短几周内就有多名官员因涉嫌违纪被调查或被免职,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微博举报而东窗事发。继2008年网络反腐兴起之后,微博举报、网民围观、部门调查再度成为当下反腐风暴的显著特征。这种格局既折射出民间参与反腐的强大力量,也显示出党和国家反腐治贪的坚定决心。
微博新型平台的崛起,深刻改变了普通公民行使表达权、监督权的方式,其便捷的自媒体属性,也激发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极大拓宽了舆论对官员监督的渠道。在这种舆论环境下,一张照片、一段视频,一旦投进纷繁芜杂的微博世界,产生蝴蝶效应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令人惊叹。有资料显示,微博举报已成为网络反腐的一个前沿阵地,让一些涉贪涉腐的官员感到坐立不安。这种反腐效应的形成,网民的力量功不可没。
网络反腐显示出了强大的威力,但也开始引发社会各方更多的期待:如何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反腐的领域和渠道,如何使依靠激情、带有选择性的网络反腐步入理性化、制度化轨道,如何从末端的腐败揭发过渡到常态化的源头预防,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而这些网络反腐舆情的背后,反映出民众对反腐规律认识的升华,对反腐法治化目标的深度期许。
在充分认识到网络反腐功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突破传统舆论监督困境的反腐形式,如果缺乏制度的支撑,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制度性安排,难免会呈现出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选择性、偶然性和碎片化缺憾。对法治国家而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最终威慑力,也不是来自“躺着也中枪”的偶然性,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必然性。
网络监督的“无处不在”固然能够让官员产生恐惧感,但反腐的出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举报者及围观者的“兴趣”。综观此轮网络举报的诸多案例,从涉及不雅视频的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到涉嫌性侵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从被曝向情妇写“离婚保证书”的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到涉嫌滥用职权包庇儿子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被查官员大多因艳照、情妇、名表、豪宅等吸引眼球的“花边新闻”事发。难怪一位网络举报人曾发出感叹,网络反腐如同“撞大运”,如果没有“猛料”,很快就石沉大海。这种引起舆情围观效应所需的“猎奇感”,预设了网络反腐的选择性局限,问题官员最终能否绳之以法,从网络举报到网民围观再到媒体传播及至部门调查,这中间充满了太多的偶然性因素。人们对撞上“枪口”的落马贪官,也多抱以“倒霉”的心态,而并非“伸手必被捉”的执法信赖。
就网民监督本身而言,网络反腐也需要进一步拓宽普通公民的参与渠道。在如火如荼的网络反腐中,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出于正义感。现实中,一些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背后往往是利益冲突或分赃不均产生的泄愤行为所致。例如举报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的是被他“抛弃”的情妇,雷政富的不雅视频据说拍摄于5年前,原是当地商人想要挟他才公之于众。这些基于私人恩怨而触动的反腐,虽然客观上产生奇效,但也存在举报失实、打击报复等现象,在普遍意义上终究难当大任。由此决定了网络反腐需注入更多的责任和理性,寻求一种更规范、更畅通的网民监督机制。
就当下的网络反腐格局而言,网民汇聚的参与热情弥足珍贵,媒体持续关注的责任值得珍惜,相关部门查处的决心和力度更值得提倡。但在网络反腐的热潮涌动下,我们还需要对成绩和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反腐的制度化缺憾保持理性的建设态度。网络反腐只能治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贪腐的病灶。如何在网民更高的期待上回应反腐的制度化诉求,如何在官员财产公开、政府信息透明、权力运行监控等方面作出令人满意的立法完善,如何将反腐的法规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悉数激活,这是决定网络反腐持续热情的关键,也是反腐治贪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