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万福镇张刘村支部书记张明不按程序弄虚作假发展自己儿子为党员的举报后,县纪委安排纪检监察二室主任杨光带队到万福镇,将张明请到镇政府谈话。
“近期有群众举报说你们村存在不按程序弄虚作假发展党员的情况,我们今天找你谈话,就是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希望你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实事求是地谈谈。”
听到今天被约谈的原因,张明有些意外,似乎是没想到纪委现在连发展党员这样的“小事”也要调查。他想了一会说:“村干部碍于情面,近亲属发展党员的情况是有不少,但也都是严格按照发展程序,一步一步发展的,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面对张明的否认,调查组还是希望张明能够认识到错误,主动承认,于是提醒道:“我们今天找你谈话,是希望你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问题,以免‘小问题’变‘大问题’。希望你好好想想你在给自己亲属发展党员时,有没有什么违规违纪行为。”
张明犹豫了一下,仍旧表示都是按照程序入党的,没有弄虚作假。
鉴于张明的态度,调查组明白再这样谈下去是不会有什么进展了,于是调查组从翻阅其子的入党材料时发现的几个疑点入手,问道:“你儿子递交入党申请时,是怀远二中学生,他为什么没有从学校入党,却从村里入党?”
听到这,张明有些紧张,说:“学校入党太难了,在村里好入点。”
“据我们了解,你们村开支部大会通过你儿子转预备的时间是2010年6月8日,而那天他在县里参加高考,根本不可能参加会议。”
“这……”
“你儿子的入党材料为什么全是一个人的笔迹?”
“入党材料上涉及到的推荐人、培养人等人员,我们都进行了问话,他们都称不知道此事。这是为什么?”
面对调查组的一系列问题和摆在眼前的证据,张明陷入长时间的沉默。他说:“我以为违规发展党员不是什么大错,你们的提醒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改正......”
原来,在确定儿子考上大学后,张明为了使其在学校能有好的发展,就找人做了一套发展预备党员的假材料,然后盖上村支部章,通过组织部一工作人员违规盖上镇党委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万福镇党委对其子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同时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安徽省怀远县纪委 王培培)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15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