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廉”:守住自己管好下属

发布日期: 2012-01-06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810   返回


  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就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重申确保“年关廉”的六个严禁等规定和要求。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到元旦、春节来临,中央和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都会发通知,打招呼,严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过好“年关廉”。但是每年落马的贪官中,也总是有在“年关”期间受贿的犯罪事实。又临一个新年关,党员干部能否廉洁过年,再一次成为群众关注的话题。

  要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过节氛围,党员干部要“守住自己,管好下属”。原因有三:其一,如果领导干部都能做到廉洁过年,那么年关歪风就可以基本刹住;其二,现实生活中历来是“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其三,领导干部自己做好了,就能更好地管理下属。批评也好,教育也好,处分也好,都可以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否则,“己不正,焉能正人”?

  领导干部“守住自己”就要坚决做到“此不为例”。观察一些腐败分子的蜕变轨迹,不难发现一个共性:为官之初谨小慎微,平时交往也常小心翼翼,但面对“年关”诱惑,往往有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心态。有人认为,逢年过节自己“收一点”只是小毛病,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搞大腐败,组织上是会不以为意的。孰不知,就是这过节的“第一次”、“这一点”,打开了人生的缺口,害了这些人一辈子。从个人角度也好,从组织角度也好,“年关廉”关键都在于把住“第一次”。“下不为例”,必有“下例”。一些干部没能“守住自己”的原因,就是没有悟到“第一次”诱惑对人的伤害,没有把一时的“腐败快乐”会带来身败名裂的道理想透。如果能及早地“觉悟”、“想透”,知道腐败带来的决不仅仅是金钱、权力、美色,更有惩罚乃至家破人亡,就会自觉地远离腐败——守住自己。

  领导干部首先要自己做好,但这还不够,还得管好下属。逢年过节是个特殊时期,所谓的“礼尚往来”极其复杂,诱发腐败的因素多种多样。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做得多么好,下面也会有人不走正路。这就需要提醒他、监督他、约束他。应当说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对下属的“年关”要求是严格的。但也确有些领导干部碍于情面,碍于感情,对下属的要求失之于宽,尤其是在“过年”时,对他们的出格行为更会睁只眼闭只眼。应该明确,管好下属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严是爱,纵是害”对下属的“年关廉”同样适用。特别是在权力的授受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真正能够有效监督并管住干部的,往往是他的上级领导。

  多年来查处违法犯罪干部的案例警示我们,“年关廉”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是一个重要的考验关口。逢年过节,在祥和喜庆的气氛中,不可忽视不正之风的阴影:挥霍公款请客送礼,或行贿受贿,甚至利用过节搞“钱权交易”,严重损害了党风,毒化了社会风气,必须予以警惕。决不可把“年关廉”的有关纪律规定当作应付组织和群众的摆设,不要心存侥幸,一时占了“年关”便宜,到头来害了自己。(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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