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8日开庭审理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涉嫌受贿案。据检方指控,许晓鸣在担任上海交大副校长、上海理工大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收受贿赂113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许晓鸣在2001年9月到2011年2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上海理工大学校长期间,利用主管校产等职务便利,收受兰先德、钱某、朱某等人113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嫌收受原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兰先德的股份分红款88万元,涉嫌收受交大科技园原总经理钱某15万元,涉嫌收受上海南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朱某1.5万美元。案发后,许晓鸣退赔了所有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许晓鸣利用担任上海交大副校长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已构成受贿罪。
据了解,许晓鸣今年56岁,33岁成为上海交大当时最年轻的教授。他曾出任上海交大副校长,2004年调任上海理工大学校长。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新华网上海2月28日电 记者 黄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