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师纪监(2013)5 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市教卫党委、市监察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本市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今年学校将继续通过运用“项目法”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立项作为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精心组织设计,力求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具体做法如下:
1、各单位在5月份,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央及上海市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通过学习对照,找出本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的薄弱环节,确立本单位2013年重点建设的一个项目,制订具体落实的计划。6月14日(周五)前将立项计划书以电子稿形式报纪委办。(E-mail:jwb@shnu.edu.cn)。
2、6月-10月,各单位按项目计划在工作中加以实施,纪委办进行中期检查。
3、11月,对立项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4、12月,结合年终考核向教职工汇报项目建设完成的情况,并对项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遴选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好项目”。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
2013年5月17日
注:立项计划书可到纪委办网页下载:纪委办主页-党务公开-相关下载:http://jiwei.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