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史上最严’官员财产申报”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
“史上最严”有多严?有媒体盘点了一下,有的地方房产少报一平米要说明情况,有的地方规定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情况也要填写,“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能作为不实理由……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5年,有39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而被取消了提拔资格。在中央纪委,也有9名中央纪委机关局处级领导职务人选和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厅局级领导职务人选被取消了提名考察资格。
你可能要问,这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何方神器?咋这么厉害呢?其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我们党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就说说党的请示报告制度。
一九四八年我们党就已确定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是最近才有的新鲜事物,早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这其实是在讲党的组织纪律。从过去的经验来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
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组织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江西省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曾因工作调动要迁户口。他生于1963年,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他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就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填成了“1965年”。
霍然“年轻”了两岁,刘赟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儿,直到他受到了严厉的党纪处分。
党员干部谎报年龄,有人觉得这是小事儿,其实反映了对党纪的漠视,对组织的不忠诚。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检验一名党员合格与否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
年龄、财产要如实报告,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问题要不要报告?总书记说:“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消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总书记还说,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不请示不报告,可能就是出问题的前兆
孔子说“游必有方”,可是有些领导干部连这一条都做不到。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
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
“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总书记严肃指出,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
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组织能随时掌握干部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管理监督干部,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避免更严重的问题发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琰 | 部分资料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