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实行了“出口主导型”开发经济战略,缔造了举世瞩目的“汉江奇迹”。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腐败现象也十分严重。经过长达半个多世纪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与博弈,现在的韩国逐渐走出了反腐败困境。
出台史上最严厉反腐法案
2015年3月3日,韩国国会正式通过被韩国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案——“金英兰法”(关于禁止收受不当请托和财物等相关法案)。该法案是在2012年8月由大法官出身、时任韩国国民权益委员长的金英兰提出的,故称“金英兰法”。
“金英兰法”主要内容是:禁止公务人员进行不正当请托或接受不正当请托;不论赠予是否与职务相关,禁止公务人员一次性接受他人100万韩元(100韩元约合人民币0.57元)以上的现金、等值物或招待,违反者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或支付受贿财物5倍以上的罚金;如果一次性收受财物不满100万韩元,但与职务相关,则违反者要处以收受金额2到5倍的罚金;收受的财物不满100万韩元、与职务无关,但公务人员在一年内从同一对象处合计收到超过300万韩元的财物也属违法。该法案同时禁止公务人员的配偶收取贿赂。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人员不单指公务员,还包括媒体记者和编辑、私立学校的理事会成员和教师。法案规定的财物不仅包括现金、商品、门票、折扣券等有形财物,还包括交通、住宿等各种招待和提供工作、减免债务等无形的获利行为。另外,该法还详细列出不正当请托的15种类型,包括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托处理许可和执照、减免罚款惩处等行政处罚、介入人事采用和晋升、介入学校入学成绩评定等。
重点审查财产与职务关联
“金英兰法”出台不久,3月12日,首尔市宣布“朴元淳法”细化方案将正式施行。据韩媒分析,该法案重点放在针对3级(相当于省部级)以上公务员所持财产与职务关联性的利害冲突审查上,而且执行收受1000韩元就要接受处罚的严格标准。由于该方案是由首尔市长朴元淳倡导制定的,故被称为“朴元淳法”。
据报道,“朴元淳法”主要包括三大核心内容:一是高级公务员职务利害冲突审查。主要是指针对3级以上高级公务员所持有的不动产及有价证券等财产是否与所担任的职务具有关联性,审查时不仅包括公务员本人,其配偶、直系长幼亲属均是审查对象。二是公务员请托事项在线登记制度。主要采取自发参与的形式,接受由公务员组成的审查组审查,其审查结果最终交于首尔市公职伦理委员会作最终裁定。若发现问题,将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作出暂停担当的职务、指定职权代理人以及转职换岗等处理。而对于4级以上公务员,则采取分期定时针对请托情况义务在线登记制度,即对于接到不当指示、请托或者外部压力,可利用网上请托登记系统事先报告,即使没有请托情况,也要按时填写登记报告,以形成义务化、制度化。三是对退休公职人员活动进行在线指导。劝告公务员在其退休后的三年时间内,不要到其退休前五年内职权所涉及的企业单位谋职。
加强反腐制度体系建设
韩国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确立。一是宏观制度建设。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韩国政治民主制度最终确立,为韩国反腐败创造了一个宏观制度环境。立法权和司法权最终获得应有的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益能够得以逐渐落实。二是中观制度建设。韩国反腐败机构自身的制度建设,主要围绕反腐败的监察监督机构(韩国监察院)、韩国反腐败的侦查起诉机构(韩国大检察厅)、预防腐败机构(韩国公民权益委员会)等三个环节进行。由于三个反腐败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权威性和机构成员的高素质,有力促进了打防制度建设,完善了反腐败制度措施。
另外,韩国朝野形成共识:反腐败不仅是反腐败机构的任务,也是公共部门、私营企业和公民共同的任务,尤其认识到没有公民的参与,反腐败不可能取得成功。为此,韩国重视反腐败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形式。加深公职人员应具有的行为意识、法治精神和素质要求;二是把反腐纳入中小学课程,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起腐败可耻、廉洁光荣意识;三是面向社会教育,具体形式包括:举办反腐败展览、印刷宣传画册,以及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清廉意识。经过近20年的努力,韩国反腐败工作卓有成效,腐败被遏制在一个可控限度之内。
时间:2015-04-07 作者:徐伯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