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中央银行宣布,今后将不再印发面额1万新加坡元(约合8000美元)的钞票,以打击洗钱和贿赂活动。
据透明国际组织的报告,新加坡清廉指数排名十几年来都居于前列,2010年清廉指数全球排名与新西兰和丹麦并列第1位,2011年全球排名第5位。2014年全球清廉排行榜为第7名。目前,在清廉指数全球前10名中,新加坡是唯一的一个亚洲国家。
领导人首先要做到清正廉洁
1945年至1959年既是新加坡社会经济的迟滞期,又是殖民官员最腐败的时期。肆无忌惮的政府腐败使贫困的民众饱受其害,社会分配极大不公,官民二元化局面相当严重。
1959年,李光耀当选为新加坡政府总理后,当晚就对父母和兄弟们说:“我当上总理,权力是有的,那是人民的权力,我决不能用来谋私。”他认为,新加坡的生存依赖政府的廉洁,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社会稳定,才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李光耀还告诫全党:“如果主要领导人能够做到清正廉洁,贪污腐败现象便会逐渐消失……如果主要领导人不能做到清正廉洁,行政诚信便会缺失,并最终会垮台。”1960年新加坡《防止贪污法》颁布,后又几经修改,日臻完善。随着形势的发展,政府修改和制定了《公务员纪律条例》《没收非法财产条例》《中央公积金制度》等,其中都有遏制和处罚贪污腐败的内容。经过多年实践,新加坡政府又建立了行政监督机制,成立了“贪污行为调查局”,使新加坡有了完整的法规和严格执法的机构,并通过采取严厉举措严惩贪腐,使新加坡逐步走出腐败高发期。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平均增长率分别达8.7%、9.4%和7.2%,这样的高速增长与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密不可分。
谁不听劝告就要受惩罚
李光耀及其所在的人民行动党其他领导人充分认识到,腐败不仅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道德问题,而且是迫在眉睫的严峻问题,是关乎国家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因此他们将廉洁诚信作为党的立身之本。李光耀本人生活朴素,不求奢华,担任总理后仍居住在父母的老房子里,上下班坐自己的车,父亲仍然在店铺修理钟表,弟弟做小生意。李光耀告诫政府官员们说:“作为一名公务员,就要保持廉洁和奉献精神,要想赚钱,就经商去吧!谁不听劝告,就要受惩罚!”
新加坡环境发展部原政务部长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带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还被判刑4年。一名在监狱工作的警员,只因帮犯人买了条香烟收受15元“好处费”,被查出后不仅被解职,而且被判3个月徒刑。国家发展与建设部原部长郑章远曾为“政府组屋”建设立下功劳,深受李光耀器重。反贪局调查发现他两次受贿50万元,但他拒不承认,而且还希望通过老领导李光耀出面帮忙。李光耀闻讯后令其停职接受调查。郑章远最终畏罪自杀。
“仁治”和“法治”成功结合
李光耀曾说:“我们必须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使政府不仅没有贪污腐败,还处处厉行节约……我们希望能够削减政府开支,从而建设一个节约型政府。”李光耀将儒家道德提炼为“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这“八德”,认为这八德是治国之纲。同时,又强调社会的法律和秩序,成为“仁治”和“法治”的成功结合体。形成公民遵循“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宽容,宗教和谐”的共同价值观念。社会上出现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这些不仅体现在反贪污腐败的制度体系中,而且也体现在中小学行为操守的教育中。社会公众对贪污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并积极参与到反贪污行动中。
为了使政府高级官员和公务员抵御贪污受贿的诱惑,新加坡政府和国会大幅度提高了公务员的工资,以俸养廉。除提高薪水外,政府还对公务员采取定期培训措施,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新加坡政府专门设立了公务员学院和培训中心,新招聘的公务员必须首先接受训练。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务员要进行考察和评价,每年底召开全国公务员评奖大会,表彰先进人员。社会普遍重视自身的诚信,认为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新加坡政府还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有贪腐行为,5年内不得参与承接公共合同或政府工程。良好的社会公德为反腐败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
时间:2015-01-06 作者:徐伯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