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款购送年货节礼 令行禁止最重要

发布日期: 2013-11-25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336   返回


元旦、春节将至,这是人情往来的时节,也是公款送礼的高峰期。中央纪委专门发出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这是继严禁公款送月饼、严禁公款购送贺年卡之后的又一道“禁令”,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显示出中央顺应社情民意,从具体事情抓起,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中国人向来注重礼节,节日期间探亲访友或到领导、同事家串门,本属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如今,礼尚往来在一些人那里演变成了“礼上往来”,更有甚者,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谊,动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好端端的节日,因为公款送礼的介入而变了质、变了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必将演化成久治不愈的沉疴痼疾和社会公害,既败坏党风政风,又带坏民风社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禁令的生命在于执行。公款送礼,一掷千金、铺张浪费,是典型的奢靡之风,必须坚决刹住。就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问题,中央纪委提前发出禁令,既是为了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规矩立在先,丑话说在前”,也是为了防止在生产、流通等环节造成严重浪费。倡导节俭文明、反对铺张浪费,党风政风是关键。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折不扣把禁令落到实处,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不送一份年货,不收一份节礼,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令行禁止最重要。禁令出台后,执纪监督就成为影响效果的重要因素。执纪严明,才足以让人警醒、予人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态度明确、行动坚决,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抓,只有“绝不例外”,不搞“下不为例”,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以儆效尤,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场非打不可、必须打赢的持久战。从“月饼禁令”取得令人欣喜的变化,到“贺卡禁令”发出后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只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坚持到底、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反对“四风”的新胜利,过一个又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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