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

发布日期: 2012-04-13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283   返回




   
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中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中央纪委对“小金库”的最新解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CopyRight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