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 黄树贤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建设全局,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判断和部署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中央纪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有调查显示,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比较有效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比如,监管薄弱、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的领域和部门仍是违纪违法的“重灾区”,“一把手”腐败案件多发,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隐蔽,一些腐败案件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一些基层部门和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多,“小官巨贪”问题比较突出,等等。
实践证明,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既要打好歼灭战,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打好持久战,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我们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完善监督机制,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两个责任”,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就是各级党委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就是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明确责任,更要强化责任追究。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中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问题。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90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500多万名党员、400多万个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党性原则是根本,组织制度、组织管理、组织纪律是重要保障,关键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强化组织观念,严格责任追究,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当前,党内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果不认真解决,任其发展,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在“四个必须”上下功夫,即必须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在遵守组织制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必须在加强组织管理上下功夫,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必须在执行组织纪律上下功夫,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