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走过40年 "风气净化器"获得社会认可

发布日期: 2014-02-25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428   返回


  2月15日,恰逢香港廉政公署成立40周年,廉署当日起连续两个周六、周日举行开放日活动,让市民了解香港的反贪历史和最新进展。图①:市民观看廉署人员使用的枪械设备。图②:市民参观廉署展览室。图③:市民参观廉署审讯室。(图片由香港廉政公署提供)

  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这是一座位于香港岛北端靠海的25层蓝色玻璃幕墙大厦。一边是平静的维多利亚港湾,一边是熙熙攘攘的闹市,不时伴随着叮叮车的声音,香港的动与静在这一角都得以体现。大厦四面通透,玻璃幕墙如天眼般监视着香港各处。这里就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所在地。

  从贪腐重地到廉洁之都,香港的风气蜕变离不开廉政公署的重拳出击和坚持不懈。成立40周年的廉署,如何履行职责,治理腐败痼疾、过滤政界杂质?又如何引领带动、扭转社会风气?

  起于治贪
  香港曾陷“红包社会”,廉署“大小皆打”、全面肃贪重塑法治形象

  “香港,胜在有你和ICAC”,廉署的这句口号如今已经广为流传。但很多人并不知道,香港曾经是一个贪腐盛行的社会。

  虽然港英政府立法禁止贪污贿赂,但贪腐屡禁不止。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后,香港经济腾飞,移民人数迅速膨胀,社会资源供求矛盾严重,社会的腐败问题也随之突显。香港廉署前专员罗范椒芬曾这样形容40年前的香港:“医院看病,要向医生塞红包;小贩被警察追,要给警察塞红包;就连自己家房子着火了,都要按规矩给消防队员‘开喉费’。”

  另一方面,民意要求肃贪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74年,香港廉署成立。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的部门,廉署专员拥有极大权力,当初只对港督一人负责;香港回归后,只对行政长官负责。

  为挽回民众对法治的信心,廉署成立后,实行“大小皆打”的全面肃贪政策。在“大”的方面,廉署拿时任香港总警司葛柏开刀。葛柏是香港警察系统最大的贪污犯之一,但遭查处前已利用漏洞潜逃回英国。即便如此,廉署仍然不遗余力地把逃到英国的葛柏押回香港审判,首战告捷。

  廉署也不忘打“小”,仅1977年一年,就起诉了272名警务人员,其中145人被定罪。贪污重灾区警察系统的风气得以扭转。

  全面肃贪使得香港社会秩序回归正轨,清廉政府从此成为香港社会共识,并得到国际认可。各种调查显示,香港廉洁度在全球一直排名靠前。

  预防先行
  惩防并举重视培养市民反贪意识,近八成受访者愿意举报贪腐

  在经历了全面肃贪之后,香港贪腐风气大为遏制。为了健全反贪防贪机制,廉署制定了一套整体策略,通过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功能部门,合力打击贪污。

  执行处是廉署最核心的部门,主要职责就是接受贪污举报和进行调查工作。防止贪污处则主要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和程序,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此外,该处还为私营机构提供防贪顾问服务。社区关系处主要职责是倡廉教育,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危害,并争取市民积极支持反贪工作。据介绍,三个部门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惩防并举的策略,能够有效培养公众反贪的意识。

  廉署发言人说,反贪检控虽能起到阻吓作用,预防和教育工作也不可或缺。只有让市民彻底改变对贪污的态度,才可以让反贪成果得到巩固。廉署2013年民意调查报告显示,香港市民非常重视保持香港社会廉洁。其中,79.2%的受访者表示如果知道有人贪污愿意举报;而受访者对贪污的容忍度从0到10分来计,0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结果平均分为0.8分,显示香港人对贪污近乎“零容忍”。

  曾任廉署专员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李少光也表示,香港治贪防贪方法来自检控、预防、教育并举,而归根到底还是在个人。他认为,治贪需要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要完善,二是靠个人。在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李少光表示,防贪还是要靠个人,培养廉洁意识。

  正人正己
  承诺收到举报48小时内回应,对内部人员实行最严监管

  贪污“零容忍”,这既是市民对廉署的期许,也是廉署对自身的要求。罗范椒芬曾说,“对于贪腐,100元也好,1元也好,我们都要去处理。”

  廉署有一套高效的方案应对有关贪腐的举报。一般来说,市民可以亲自到廉署24小时举报中心或设在多个地区的分区办事处举报,也可以电话或寄信举报。廉署承诺,在收到举报48小时内就会对举报做出回应。

  近年来,廉署每年收到举报案例是3500至4000例,其中实名举报占70%。2013年,廉署共接获2652宗贪污投诉,数量有所下降。廉署表示,贪污投诉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反映了香港反腐的成效。

  所谓正人先正己,廉署在对其监管部门贪污“零容忍”的同时,也对内部人员监管甚严。

  香港特区政府设有4个委员会,包括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对廉署实施监察。4个委员会成员多为社会知名人士,且由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除了4个委员会,香港还设有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负责监察和复检所有涉及廉政公署及人员的投诉。

  廉署内部也有一个调查及监察单位,名为L组,负责调查廉政公署人员涉及贪污或相关刑事罪行指控。截至目前,还没有一个廉署职员因为贪污腐败被查处的。

  由于深具“洁癖”,廉署人员在香港也受到极高的尊重,每年招聘都受到热捧。2012年,廉政公署3部门招聘70多人,共接获6000多人申请,平均近100人争夺一个职位。(李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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