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正在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要点

发布日期: 2014-02-13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528   返回


   

  韩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作风问题抓起,以上示下,率先垂范,发挥了表率作用。正是由于全党上下共同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政风作风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腐败现象依然频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尤其是体制机制方面缺失和漏洞仍然不少,人情往来、利益输送,权力乱用、资源错配,各种寻租腐败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反腐的难度越来越大,腐败仍然是横亘在我们前进道路上最凶恶的拦路虎。对权力腐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视腐败为最严重的政治雾霾,对防范惩治腐败有越来越高的期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韩正指出,党要管党,不认真是管不起来的;从严治党,没有严字当头,就是一句空话。“我们现在不缺制度、纪律和规则,缺的就是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没有认真精神,马马虎虎,大而化之,必然对作风问题不知不觉,对腐败侵蚀肌体麻木不仁,也不可能对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较真。没有从严要求,就会眼开眼闭,听之任之,作风必然恶化,腐败自然猖獗。”要进一步落实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关键是讲认真、重从严——

  

  严肃教育要出实效。严肃教育,必须触及灵魂、深入意识,解决干部思想总开关的问题,根本是要坚定干部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从内心深处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要抓早抓小,及时教育、经常教育,严字当头,才能真教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感情不能代替原则。关心爱护干部,不放松教育帮助,要坚持原则,敢于批评。明哲保身,怕得罪人,扯不下面子,明知自己的同志有问题、有毛病,却不指正、不提醒、不批评、不处理,到头来不但会害了我们的干部,更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严格管理要动真格。严格管理,是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共同责任。首先,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党委要敢于负责,还要敢于担当,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坚决反腐败反四风的大前提下,更好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其次,严格管理,必须靠制度,要创新和完善各方面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建制度的目的,是要扎紧扎好管权治权的笼子。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脚点是公开透明,晒出权力清单,让人民群众的眼睛监督权力。要以深化改革来完善制度。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率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更要注重改革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预防在先,把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找出来,把权力运作流程固化下来,坚决堵塞腐败漏洞,防止出现新的腐败高发。当前,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出现的腐败,会触碰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群众会更加不满,必须坚决防范,完善制度,更加公开透明。

  

  严守纪律要丝毫不含糊。党的纪律是党的重要生命线,每个干部都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等各项纪律。政治纪律是首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海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保证各项政令畅通。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必须严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要加强报告、检查、监督、问责。

  

  严惩腐败要有重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必须始终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违法违纪的案子,有一个就查一个,一个都不能漏;败德坏规矩的歪风,冒一股就刹一股,一点也不放纵。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不信清风唤不回。”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办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案力度,办案力量要加强、办案要提速。要用好巡视这一“利器”,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合力,探索把巡视与审计、财政检查等结合起来,深查线索。要依靠专业力量和专业途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韩正强调,要严防“灯下黑”,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对监督者严格监督的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时刻勿忘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制度,防止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徇私情、谋私利。要完善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工作,不惧风险,严以律己,铁面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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