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面对“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反腐倡廉形势和“四种考验”、“四个危险”的严峻挑战,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以惩处更加坚决、防范更加有力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期,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坚持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实践证明,只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劲势头,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震慑腐败分子,为预防腐败提供有力的支持。只有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把腐败风险防控在萌芽状态,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在中央领导下,举全党之力,依靠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方方面面的协同协作,纪委要在其中发挥好特殊而重要的职能作用。
不断深化党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牢记宗旨、增强党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从而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腐败工作格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充分依靠组织优势预防腐败 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关心帮助班子成员,领导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预防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负起自己分管工作范围的预防职责,关心教育分管的干部。层层下管,使各级党政组织守土有责、日常尽责,既抓“三重一大”,也注意不失小节,形成一个个预防腐败的小气候、小环境,进而汇成一个大气候、大环境。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监督的制度措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普通党员、下级和部属的监督,做到上下监督互为补充,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有力有效。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改革创新,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又一有力措施。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直接压缩寻租的空间,消除腐败生成的条件,等等。积极依靠、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规范公权力运行,防范腐败的发生。
积极依靠法纪制度预防腐败 不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强化纪律检查、法律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执纪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检察审判等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党纪国法得到严格执行,在防治腐败上发挥强制作用。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堵塞漏洞,防治腐败。将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同现代科技手段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拓展“制度加科技”在预防腐败中的功能作用,通过“制度软件化、科技硬约束”,取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发生腐败的机率。
紧紧依靠公开和社会力量预防腐败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前提。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依靠他们的广泛参与,进一步监督权力部门、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确保权力公开公正公平行使。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观念,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态度,从当前抓起,从身边抓起,预防在先,强基固本,祛病强身,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作者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国家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