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
发布日期:
2012-04-13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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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
“
小金库
”
的具体规定》(财监字
199529
号)中指出
“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
‘
小金库
’”
。中央纪委对“小金库”的最新解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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