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同志的讲话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在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坚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要严格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干部要养成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严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配套和细化,强化制度的执行,依靠群众推动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确保反腐倡廉的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内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做到严格要求、严密制度、严肃纪律,关键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俞正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党的宗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自我批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必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制约权力,防止公权成为牟取个人和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必须把公平和平等作为对党员干部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真正从思想和习惯上,本能地把违反制度和非工作需要的特殊视为耻辱;必须研究现行体制机制中的不合理之处,逐步、坚决地予以改正,使之符合现代执政方式,并为人民群众所赞成。必须“夹着尾巴做官”,使自己的言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狠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4+3”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狠抓预防腐败工作,把“制度加科技”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与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结合起来,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起来。要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以良好的党群关系推动社会和谐稳定。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好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