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28  作者:    浏览次数: 737   返回

  

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坚决纠正“四风”,现强调以下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继续坚守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并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二要严格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差异化防控基本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督促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电子红包、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检查。

三要创新监督方式,紧盯不正之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主动做好舆情收集,对教职工反映、舆论关注和自我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情况,及时报送校纪委办。(联系电话:64322204、邮箱:jwb@shnu.edu.cn

四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查问题线索。校纪委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接受群众反映和监督。对“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要迅速核查处置,绝不姑息,对查实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点名通报,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纪委办公室

2020428

  

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http://jiwei.shnu.edu.cn/f6/14/c17423a71835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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