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破解权力运行监督难题

发布日期: 2012-06-01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597   返回


       上海市以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为重点,积极构建立体式监督网络、全过程监督体系、科学化监督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加强土地交易市场监管为例,该市土地交易市场建立4年多来,共交易土地2232幅,没有接到一件举报信件。

  建立体式监督网络,破解监督“太远、太软、太难”等难题

  上海市将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权力运行立体式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

  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委巡视组由4个增加至6个,巡视对象以区、县和市直委、办、局为主,逐步拓展到政法系统、市管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巡视范围进一步扩大。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及时移送有关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催办、督办被巡视单位认真整改。

  注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上海市明确规定,对区县主要领导任期内要审计2次,机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期内审计1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每3年轮审1次。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被审计部门必须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范围。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并积极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上海市闵行区在试点过程中,梳理区委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将全区“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全委会审议和决策范围,重要议题采用差额票决,同时优化全委会表决方式,采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当场显示表决结果。

  建全过程监督体系,破解“带病提拔”、“权力期权化”等难题

  上海市在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监督“触角”向任前、任后延伸,构建起覆盖领导干部任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破解“带病提拔”、“权力期权化”等难题。

  严把提任考察核查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提任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对涉及拟提任人的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分析核查。同时,要求拟提任干部在考察期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市纪委对拟提任副局级干部的历史申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对于存在少量漏报情况的,通过提醒教育,要求其补报;对于存在故意瞒报、报告不实等问题的,正式提出“慎用”建议。

  着力规范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该市出台了《关于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严格禁止四类行为,一是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二是在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投资入股;三是从事、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有偿中介活动;四是从事、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营利性活动。该规定还要求,公务员在离职后,禁止到原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企业、中介机构任职或投资入股;禁止到原任职单位打招呼、托关系,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

  建科学化监督平台,破解重点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难题

  上海市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思路和方法,构建科学化监督平台,破解重点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在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形成了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六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将依法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编成目录,明确规定行政审批目录中没有的审批项目不得进行审批,从制度和机制上杜绝随意设置审批项目问题。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规定每个审批环节的操作标准,努力解决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使行政权力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在网上审批平台设置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促各部门尽责履职,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全程受控、网上留痕。

  推进公共资源的市场配置。为防止行政权力对公共资源配置的不正当干预,上海市在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专业化交易平台和监管制度,实行分类交易、专门监管。制定印发《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构筑一个集中的交易平台,实现土地交易的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运作监管,有效遏制了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建立政府采购电子集市,实现采购单位网上询价议价、网上订购、网上结算,采购周期大大缩短,采购价格低于同期本地市场价约10%,较好解决了原来政府采购周期长、价格高、过程不够透明以及容易产生“集中采购、集中腐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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