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2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535   返回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市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纪〔2016〕278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校园生态文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内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长效机制,关注“四风”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CopyRight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