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09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515   返回


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立项活动的通知

沪师纪监(20143

 

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及上海市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今年学校将继续通过运用“项目法”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立项作为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精心组织设计,力求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具体做法如下:

1、各单位在5月份,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结合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找出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薄弱环节,确立本单位2014年重点建设的项目,制订具体的落实计划。614前将立项计划书以电子稿形式报纪委办。(E-mailjwb@shnu.edu.cn)。

26月-10月,各单位按项目计划在工作中加以实施,学校将在今年下半年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中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验收。

3、各单位根据中期验收的情况,继续完善立项工作。

4、各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向全体教职工汇报项目的建设情况。学校将对项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总结验收。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

                              20145

 

 

 

   注:立项计划书可到纪委办网页下载:纪委办主页-党务公开-相关下载;http://jiwei.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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