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赋到山西省就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进行调研

发布日期: 2010-09-07  作者:    浏览次数: 26   返回


        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到山西省就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进行了调研座谈。他强调,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思考,努力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会见李玉赋一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陪同调研。

  李玉赋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和对执政规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视野新境界,是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实践上的重要成果。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惩防体系建设十分重视,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工作推进的整体性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李玉赋强调,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要更加注重深化认识,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战略定位。要把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更加注重把握规律,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确定科学的工作思路,推行科学的方式方法,采取科学的手段措施,增强防治腐败的综合效果。三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研究,明确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构成要素和衡量标准。四要更加注重研究探索,拓展改革创新的途径和成果。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工作手段创新。五要更加注重责任考核,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动员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抓好工作。

  在山西期间,李玉赋就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深入晋中、临汾、运城进行了实地考察。他对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抓好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有关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中央部门惩防体系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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