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9-09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201   返回


沪师纪监(201110

 

各工作党委、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支部:

各学院、部门、直属和附属单位: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和市教委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201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卫党委、教卫纪工委的要求,现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要继续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重申“四条禁令”:不得相互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领导班子或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分析和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带头抵制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确保工作落实。对顶风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通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我校各单位、各部门均报告未发现有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根据市教卫纪工委要求,201110-11月上级纪检机关将对未发现有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的高校开展专项治理的复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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