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校级廉政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9-02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066   返回


各位老师:

随着“2012年度校级文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作为校级一般课题的廉政研究专项申报相应启动,请您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廉政研究专项是以申报教育部廉政专项、中央纪委项目和国家哲社项目为目标的校级一般课题,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科研项目的基本要求;申报对象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且没有在研校级课题的我校在职教师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起止时间为20123-20144月。

3、项目资助金额为1.0-1.5万元。

4、项目结项时至少要在核心期刊(含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课题。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请到社科处(网址:http://shkch.shnu.edu.cn/)网页左侧资料与下载一栏的项目申请中下载。请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研究类别的相应分类中打“√”,并加上(“廉政专项”)。申请书填写过程中,请认真学习《上海师范大学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上述管理办法请到社科处主页的项目管理栏目中查询并下载。上述申报材料也可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的基本数据表中所属学科研究专长等学科分类与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填写,本《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可在社科处资料与下载栏目中查询并下载。

3、申请书下载并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后,用计算机如实填写,再用 A4 纸打印、复印,一式二份(含一份原件),在左侧装订。

4、凡承担校级课题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5、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11010 ,请各学院、部门统一将本单位的申请书收齐、汇总并签署意见后,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一并交纪委办。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jzx@shnu.edu.cn

6、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深远  电话:64322204  E-mailyjzx@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研究中心
201192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申请书

2上海师范大学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上海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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