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全程监察 确保公平公正

发布日期: 2011-02-20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2314   返回


我校2011年招生监察工作全面启动。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学校通过签订《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校院两级层层负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1月22日至2月6日,谢晋影视艺术学院表演、主持专业江苏(南京)考点考试,2011年2月12-15日表演、主持北京考点考试,2011年2月16—19日音乐、表演、主持黑龙江(哈尔滨)考点考试如期进行。监察处派专人前往考点,与赴外省市参加招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签订“招生工作纪律须知”,对考试、阅卷全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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