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 防止“用人腐败”

发布日期: 2016-04-11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36   返回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涉嫌受贿一案开审。在马伟灵被控的14项犯罪事实里,有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买官卖官的“价目表”也浮出水面。此前,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受贿案开审,也有类似细节,根据检方指控,向马勇行贿的包括2名全国人大代表及3名干部。在各地换届工作陆续进行的当下,这些反面典型案例很有警示意义。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买官卖官就是吏治腐败的最典型症状。“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在一些地方曾一度成为潜规则,导致一些干部无心干事,一心忙于送钱跑官、拉关系找靠山,使得用人制度受到破坏,一方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极大地净化了用人风气,强化了正确用人导向。但也应看到,无论是从巡视情况来看,还是查处的案件来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今年适逢各地换届年,端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治“用人腐败”,就显得更加重要且迫切。

  关键在治,要害在严。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中央提出的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中,其中两条就是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把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让规矩立起来,纪律硬起来,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针对“用人腐败”,标本兼治是治理之法。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买官者和卖官者,加大问责和处罚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另一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让选人用人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注重群众评价,才能有效防止一些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干部队伍的廉洁度、干部任用的公信力。(鲁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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