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被审计查出问题后大呼“委屈”?

发布日期: 2015-12-24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79   返回


  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对201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时发现,“有的部门单位习惯按照过去的做法、考虑工作方便来管理预算资金,没有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被审计指出后还感觉委屈”。

  明明是预算支出违背了相关的制度规定,政府部门缘何在被审计查出问题时还要避重就轻、闪烁其词,“讲客观原因多,讲主观原因不够”,甚至大呼“委屈”?

  其一,是漠视法规的习惯成自然。尽管国家对于公共财政的使用支出都有明确的预算安排和审批流程,比如“专款专用”的原则、“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等。但一些部门仍习惯于沿袭过去惯例,或仅考量本部门的操作简便,以致坐收坐支、违规挪用等乱象发生。将土地出让金违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和修建楼堂馆所或当属此类情况。如果仅从没有装入个人腰包的“公款公用”角度考量,便不免心存委屈,但其违规属性却是显而易见。

  其二,是重“客观”轻“主观”的思维使然。不可否认,即使再完善的机制设计都难免存在瑕疵,而任何制度的践行都不乏客观与主观的两方面因素。尤其是面临如互联网之类的新兴领域或涉及多头管理的交叉行业,现有的管理制度更恐难以适应千差万别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执行者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制度尊严和公共利益,还是想挖空心思地钻机制空子牟取私利。比如,与我国现行管理运行机制尚未理顺不无关联的彩票资金管理乱象,固然亟须加快建立健全规范严格的制度机制,但明知制度有隙的“虚报套取”又何尝不是人为故意?

  政府行政不是平民所为,尊崇的当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只要政府部门心存法治敬畏、摒弃部门私利,不折不扣地恪守预算法的规定要求,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就不会乱象丛生,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委屈”感也便不复存在。

  一句委屈道出了被审计单位人员的“心声”,也道出了他们对审计认识的不足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欠缺。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干事”要有更高的标准,即必须依法,再也不能图方便、靠习惯,甚至以“此前都是这样做的”为借口了。所以,这个委屈真的不该有。(张玉胜)

2015年12月24日08: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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