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的主要精神

发布日期: 2009-10-20  作者:    浏览次数: 27   返回


 

 

2009113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主要任务
胡锦涛同志指出,2008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我们紧紧依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顽强拼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总的看,当前国内形势是好的,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提高。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消极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有所提高。
在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高中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在被查处的案件中,党政第一把手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三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四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情况表明,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胡锦涛同志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要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重点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决不让不正之风蔓延,又要针对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部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胡锦涛同志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当前,领导干部队伍作风总的是好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经受住了考验,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给党和国家工作、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强;二是理论和实际脱节;三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四是政绩观不正确;五是个人主义严重;六是纪律观念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就难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
胡锦涛同志指出,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及时了解群众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增多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认真解决各项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责任意识,带头落实责任制,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人命关天,不可不慎!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部门、行业、部位、环节,要反复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严防死守,杜绝隐患。
第四,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也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一定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五,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员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多想想为党和人民事业而牺牲的英烈们,多想想那些至今衣食住行仍然有不少困难的群众,多比比那些为党和人民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的模范人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
第六,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组织原则;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决不允许侵犯群众权益,决不允许欺压群众。
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坚持艰苦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我国基本国情,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中央有关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尤其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坚定信心,夙兴夜寐工作。既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又要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难得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中培养群众感情、增长工作才干,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经受锻炼、成长成才,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第三部分: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胡锦涛同志指出,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违反党性原则、作风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追究。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中发挥重要作用,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胡锦涛同志最后要求,各级党委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既要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又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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